80年代以来,分销渠道系统突破了由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组成的传统模式和类 型,有了新的发展,如垂直渠道系统,水平渠道系统,多渠道营销系统等。 1.垂直渠道系统 这是由生产企业、批发商和零售商组成的统一系统。垂直分销渠道的特点是专业化管理、集 中计划,销售系统中的各成员为共同的利益目标,都采用不同程度的一体化经营或联合经营 。它主要有三种形式: (1)公司式垂直系统:指一家公司拥有和统一管理若干工厂、批发机构和零售机构,控制分 销渠道的若干层次、甚至整个分销渠道,综合经营生产、批发、零售业务。这种渠道系统又 分为两类:工商一体化经营和商工一体化经营。工商一体化是指大工业公司拥有、统一管理 若干生产单位、商业机构,如美国火石轮胎橡胶公司拥有橡胶种植园,拥有轮胎制造厂,还 拥有轮胎系列的批发机构和零售机构,其销售门市部(网点)遍布全国。商工一体化是指由大 零售公司拥有和管理若干生产单位。 (2)管理式垂直系统:制造商和零售商共同协商销售管理业务,其业务涉及销售促进,库存 管理,定价,商品陈列,购销活动等,如宝洁公司与其零售商共定商品陈列,货架位置,促 销,定价。 (3)契约式垂直系统:指不同层次的独立制造商和经销商为了获得单独经营达不到的经济利 益、而以契约为基础实行的联合体。 2.水平式渠道系统 指由两家以上的公司联合起来的渠道系统。它们可实行暂时或永久的合作。这种系统可发挥 群体作用,共担风险,获取最佳效益。 3.多渠道营销系统 指对同一或不同的分市场采用多条渠道营销系统。这种系统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生产 企业通过多种渠道销售同一商标的产品,这种形式易引起不同渠道间激烈的竞争;另一种是 生产企业通过多渠道销售不同商标的产品。详情请咨询:4006-838-530